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114 學年度推行合作教育徵畫比賽辦法
一、主旨:為推行合作教育,培養互助合作的精神,啟發創造力,促進人人
為我、我為人人的和樂社會,特舉辦全縣學生徵畫比賽。
二、指導單位:屏東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
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縣鶴聲國民小學
五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國民中、小學學生(含屏大附小),每人參加一件為限。
六、比賽分組:
(一)低年級組(一、二年級) (二)中年級組(三、四年級)
(三)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 (四)國中組(七、八、九年級學生)
七、比賽內容:
(一)繪畫主題:合作教育讓社會更美好或與合作教育有關主題皆可。
(二)使用材料:水彩、水墨、蠟筆、彩色筆均可。
(三)畫紙規格:四開圖畫紙。
(四)標籤規格:如附件一,請貼於圖畫紙背面右下角。
八、評審:聘請專家評審。
九、參加徵畫方式:
(一)團體送件:由學校收集送件。
(二)個別送件:由參加學生或家長送件。
(三)作品請於115 年5 月22 日以前(以郵戳為憑),逕寄(送)
屏東市鶴聲國民小學教務處收
十、獎勵辦法:
各組錄取第一名1 人、第二名2 人、第三名3 人、佳作若干人,由屏東縣各級
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頒發獎狀、獎金給予鼓勵。(視各組送件多寡增減
給獎名額)。
十一、注意事項:
(一) 作品不得假手他人修飾塗改或抄襲模仿,若有上述情形經查屬實將
取消比賽資格。
(二) 徵畫作品不論入選與否,恕不退還。
(三) 評審作品結果,由承辦學校於115 年6 月3 日前以電子公文公告。
(四) 獲獎者獎狀、獎金請至屏東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取。
(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159 號、08-73279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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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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