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主旨: 報名日期及方式:
說明:
(1) 報名日期自113年 8月12日(星期一)起至8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4時止,逾期 不予受理。
(2)各競賽單位應將競賽報名表電子檔(請至承辦學校網站下載)逕傳承辦學校:地磨兒國民小學Email:alalun3921@gmail.com
(3)高中學生組以校為單位報名,社會組個別報名。
(4)原住民語朗讀項目各組以校為單位報名,原住民語演說項目各組以鄉、校推薦或 個別報名。
(6)各組各項3年內(即112、111、110年)曾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賽者,以該組該項(或 提高一組,限本縣國中、高中)由競賽員就讀學校
或教師服務學校(社會組由個人) 直接向複賽單位報名,並附獎狀(牌)、相片電子檔以資證明。
(7) 報名表(如附件excel檔)一律以E-Mail寄到承辦學校信箱,收到承辦學校回函表示報名完成,未收到回函者請再寄一次,為免影響
行政辦公,謝絕電話查詢 報名情形。
(8) 複賽各組各項現場均錄影錄音,競賽員之影音、影像、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於主 辦單位所有,請競賽員填列同意書(計劃書附件
三),並於上網報名後至遲於113年9月 2 日〈星期一〉前寄送紙本,原住民語部分請寄地磨兒國小。
(9) 113年9月2日〈 星期一〉上午10時前於承辦學校網站公布參賽名單,若有錯誤, 請於113年9月2日下午4時前電話更正〈只限更
正,恕不接受報名〉,請各競賽 員、指導老師、學校承辦人員、分區承辦人員務必上網檢核參賽名單,待修正公 布確定參賽名單
後,為顧及全體競賽員權益,將不再更改參賽名單。
(10)報名人數每區、每校有名額及資格限制,請詳閱實施計畫五、六,並依規定報名。 若不符合,恕不接受報名。
(11)參賽者指導人員(以實際指導人員為準,不限學校老師,請於報名表上標示是否 為編制內教師)名單既經填列,不得更改。報名表
未列指導人員者,競賽成績經 發布,不得補報;教師組、社會組不得提列指導人員。另指導老師若有跨校指導 之情形,應事先取
得雙方學校之同意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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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2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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